透视高手_第四百八十二章带你立功!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四百八十二章带你立功! (第1/2页)

    ??这家伙上来就开始骂街,还要强迫洪晴空上床,那就是他自己作死了。

    ??本来可以心平气和的谈合作,可是他偏偏作死,那能怨的了谁?

    ??最后,王胖子吓的离开了,浑身都是伤,看来刚才拉扯的过程中,红毛他们没少打他,一看就是折磨他了。

    ??正好王胖子他们离去了,倒是李凡惬意的在这里喝起了就,一个响指打响,红毛这边送来了最好的酒,最好的香烟,都是给李凡准备的。本来红毛是打算叫两个小姐来陪李凡的,可是一看到两位嫂子在,他也没自讨苦吃。

    ??“墨韵,还记得你那帮小姐妹吗?花姐,刘姐她们,想当初,我们一起打麻将的日子,真是有点怀念啊!”

    ??李凡忍不住叹息道,当初的确是一段快乐的时光,但是那段日子已经不再有了,当时酒吧的生意不够好,酒吧黄了,她们几个姐妹都已经东奔西走,各奔东西了,上回在余京市遇到了花姐,剩下的真是没见过了。

    ??一听到这话,孙墨韵的脸色也是阴沉下来,当时的确是有点令人无奈了。

    ??“还说那些干什么,只要她们有生意可做就好,即使不见面,我也知道她们过得很好,这就已经足够了。”

    ??孙墨韵叹息道,其实她是最念及旧情的,但是现在早已物是人非,已经半年多没见过他们了,上次见面的时候,还是秋天,酒吧地势偏僻,生意潦倒,最后已经倒闭了,刘姐花姐她们也都不见了。

    ??“如果可能的话,我肯定找到她们,给他们亲手做一次美容。”

    ??一想到花姐那有些皱纹的脸,或许以后她都接不上生意了,还有刘姐,已经三十多岁,人老珠黄了,真是找不到什么生意了。

    ??本来打算都安排在珠宝公司,让她们卖卖珠宝也不错,可是她们都苦命惯了,习惯了小姐的生活。

    ??喝了几杯之后,李凡开着车把他们送回去了,夜里的景色特别怡人,李凡开着车,可是在一条小路上,却被一个交警给拦住了。

    ??这交警这么不要命,李凡已经认出来了,这人就是李若男,那个总找他麻烦的小交警,四个月没见了,她貌似已经升职了,怎么又降下来了?

    ??“我日,怎么又是这妞,完了,咱们都走不了了。”

    ??一看李若男比碰瓷的都专业,拦在车子面前,李凡也是一阵无语。

    ??孙墨韵没喝醉,她也是一阵无语,没想到李凡竟然被一个小交警给制住了。

    ??“李若男,你干嘛?又拦我?”

    ??看着李若男如此,连伸着头问道,她不可能知道自己酒驾的啊?

    ??突然,李若男写了张小条,然后拍在了李凡的车子上,竟然如此彪悍,在余杭市,敢得罪李凡的有几个,没想到李若男敢,而且得罪的这么干脆。

    ??“不光超速,酒味这么大,跟我回警局。”

    ??李若男突然命令道,李凡也是一阵无语,这大半夜的,自己总不能大半夜的给局长打电话吧?

    ??“不行,还钱,你还欠我钱呢!还钱我就去。”

    ??一件李若男这股子犟劲又上来了,李凡只好放弃了无赖。

    ??“等你好久了,哝,这是我这几个月攒的,还差两千,我下个月打给你,快走,跟我回警局。”

    ??李若男顿时要求道,李凡也是一阵无语,如果是自己的话,或许就陪着她去警察局玩玩了,可是后面还有洪晴空和孙墨韵呢,总不能让他们一起住在交警队吧?

    ??“我跟你去了,我这俩女人怎么办,她们都喝多了,你让她们睡大马路?”

    ??看了看李若男,大家各开绿灯,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,李凡也不在乎这点钱,又把卡递了回去,李若男真想接,以为那是她的银行卡,只可惜,现在不属于她了。

    ??“你想干嘛?贿赂我,不可能,我不吃这一套,必须跟我去。”

    ??本来李若男都深受拿上来了,可是她突然又拒绝了,她就是这么尽职尽责,可是却无异乎再找李凡的茬。

    ??“你忘了,我和你二姨夫什么关系?他都听我的,你忘了?回去之后,我跟你们局长说说,让她给你调个刑警当当,过瘾不?”

    ??李凡又是诱惑道,竟然把李若男给成功的唬住了,说实话,她是真想当刑警,而且,她以前就是刑警,现在不又掉到交警了,再拦一次李凡的话,或许连交警都做不成了。

    ??“真的?”

    ??果然,李若男动心了,她本来就有一排整洁的牙齿,现在露出小虎牙之后,更是美极了。

    ??“废话,来,你把手伸出来,我把电话号写你手上,然后你明天去找你们局长,就说我说的,肯定能让你回刑警队,他要不给我面子,我把他都撸下来当交警。”

    ??李凡大言不惭道,说实话,李凡有这个实力,只是不屑于这么做而已。

    ??“好好,我早就想跟着苏梦雅大姐干了,最近她业绩那么好,我也想为她出一份力。”

    ??李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